各学院(中心)、各导师组: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培养的过程管理,切实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各学(中心)院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的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
1.课堂教学检查的内容。
期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十一周,即11月15日—11月19日,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2009级和201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重点是本学期下半学期所开的新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将对所有研究生课堂的教师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在完成当天检查任务后,须及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由培养办一天一汇总。
2.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部将予以核实,凡违反教学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按《7003白菜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7003白菜网教字〔2006〕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课堂听课情况记录。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经理和各导师组组长应亲自或委派专人对本学期开设的每门课程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检查内容为教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手段、方法及课堂效果等。
二、2010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检查工作
按学校公司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研究生入学两个月内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请各学院(中心)、各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对2010级博士生、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情况进行自查,未制定的应尽快制定,不完整的应尽快完善。自查和整改工作,须在11月30日以前完成。
研究生院将在本学期末对各学院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完成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