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2]2号)(附件2《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20144号)(附件4)文件精神,公司将开展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目标与建设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2012年版)》执行。

二、申报范围与限额

申报范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范围为已立项省级、校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范围为现有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含2014年新立项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见附件5)。

    申报限额:公司今年将建设1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可向省教育厅申报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申报条件

    建设范围为本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开设了连续三年以上。申报课程应有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申报课程原则上应已完成基本资源建设,基本资源系统完整;课程拓展资源须明确目前建设情况,建设成果和建设规则。

 五、评审方式

(一)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集团将于129组织专家召开校内评审会,由项目汇报人汇报建设内容,并对网站建设情况做演示说明后,由专家评审确定公司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名单及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名单。

(二)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经校内评审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由课程团队统使用国家精品开发课程项目工作组提供的“精品开发课程共享系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按照要求提交“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并于1215前完成课程网络申报工作。

课程建设完成后,所有的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在校内课程资源平台上上线,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

   六、申报材料要求

    1.2014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附件6);

    2.2014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附件7

    3.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具体事宜请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王培顺老师(8838659515172355992)。

请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院系将申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以及课程建设网站的网址做成纸质档并加盖院系公章,128之前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办(文澜楼403室),电子版发送至范丽萍、廖曦0A

    六、联系方式

        部:范丽萍         联系电话:88385011 

    信息管理部:饶炎锋  王培顺     联系电话:88386595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doc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5:申报范围一览表.xls
附件6:2014年湖北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doc
附件7:2014年湖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doc
关于申报2014年各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紧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