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5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三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课程不上不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员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