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后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集团决定中秋节2015年9月27日放假,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七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员工课堂教学安排
9月27日(第四周星期日)停课一天,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10月1日到10月7日本科课堂未安排教学任务,不上不补。
二、辅修双学位课堂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含校内辅修、七校联合办学以及十校联合办学)课堂由各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员工。
教 务 部
2015年9月18日